我国《婚姻法》第 48 条对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,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
定 , 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、罚款等强制措施 ,但不能对子
女的人身、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。